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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停征-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3 06:31:00 浏览次数:1326 次
  


一批新规8月1日起施行 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将停征

日期:2018-08-02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王琦)2018年4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8月1日起停征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期限。

届时,我国将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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