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11年12月1日启动中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试点为期一年。2012年12月1日,两局共同决定延长试点,试点于2013年11月30日止。
现根据中美两局共同决定,从2013年12月1日起,中美PPH试点将无限期延长,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中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无限期延长-智慧财产网
来源:国知局网站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1-29 11:42:00 浏览次数:19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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