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8月1日起施行 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将停征
日期:2018-08-02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王琦)2018年4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8月1日起停征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期限。
届时,我国将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