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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反垄断监管趋严-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1-25 03:17:00 浏览次数:1333 次
  


汽车反垄断监管趋严

2017年01月23日11:06《法人》

  汽车反垄断监管趋严

  酝酿中的《汽车业反垄断指南》,或能在一定程度上规制汽车行业的垄断问题,使汽车销售商和厂商之间的关系更加均衡、和谐

  文《法人》记者李立娟

  1月12日,在中国竞争政策与法律年会(2016/2017年)上,商务部反垄断局副局长韩春霖表示,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执法,破除阻碍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亦透露,国家发改委将推动包括《汽车业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在内的六项反垄断指南尽快出台,并推动修订《反垄断法》,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治化路径。

  李青同时透露,目前六部反垄断指南编制已经接近尾声。其中《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已经进入会签程序,正在与有关部门作进一步沟通。

  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2016年3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不过千呼万唤的《指南》并未在2016年正式出台,但关于汽车行业反垄断执法却并未缺位。日前,上汽通用即接到上海物价局开出的2.01亿元的纵向垄断罚单。

  汽车行业的垄断问题由来已久,《指南》何时出台,规制效果如何,业内对此充满期待。

  犹抱琵琶的《指南》

  “汽车产业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积淀,行业已经建立起了很高的进入门槛。同时,汽车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重资产产品,任何一个零配件的不合格都可能对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造成了整个产业从整车生产销售到零配件的供应,都存在较为严重的垄断现象。”易观汽车高级分析师赵香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说。

  赵香进一步解释道,但从目前来看,监管力度还是不够大。从近两年的处罚来看,最高的一次罚款金额是对奔驰及其经销商共计3亿多的罚款,且这些处罚都是一次性的,偶然抽查到一次处罚一次,目前处于一种零散的管制状态,还没有形成常态化。

  而《指南》的出台,是为了促进市场充分竞争,鼓励多种创新模式的发展,解决目前汽配用品市场缺乏竞争、价格虚高的问题,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汽车观察家移动互联网全媒体平台创始人陈希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汽车市场正在由产业政策引导向市场自由竞争的形态转变,而且自主品牌汽车正处于稳定上升阶段。

  “此时出台《汽车业反垄断指南》,有利于打破行业垄断,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同时,对于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也有鼓励和推动作用。”陈希认为。

  而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律师看来,《指南》是监管机构将平时的执法经验上升到普遍性规定的角度,让企业在合规中有更强的指导性,降低合规的成本,使法律规定更透明化。

  “另外一个目的是将之前《反垄断法》中比较抽象规定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细化,包括《汽车反垄断指南》在内的六部指南所规范的问题,在汽车领域具有普遍性,所以这几个《指南》作为一个整体,将汽车行业内各个事项规制的更为细化。”魏士廪告诉《法人》记者。

  4S模式问题凸显

  就汽车行业来说,不时能听到针对经营模式的质疑。其中,4S店销售模式无论从销售价格的制定还是售后服务的价格问题,一直被市场诟病。

  赵香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汽车行业的垄断质疑有如下几种:厂商指导新车销售定价、OEM零配件仅供4S店销售等。

  魏士廪同时对《法人》记者说:“对于现在汽车领域的垄断,从查处的案件来看,主要还是纵向转售价格的垄断问题,”

  他进一步解释道,零售商领域的《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所确立的供应商在供销领域的强制地位,导致了供应商在销售关系中具有更强的话语权,这也造成了在经销商之间容易达成横向的垄断协议,这是在供应商强势的模式下所形成的一种局面。

  “另外一种是汽车行业划分市场情形的存在,这本身也是垄断协议中的一种形式。整体来看,无论是纵向的垄断协议还是横向的垄断协议,从性质上来说都是垄断协议。”魏士廪,此外,行业还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经营者集中两大问题。

  对于《指南》出台的影响,陈希对《法人》记者说:“我认为,4s店将会迎来重大转变。破除了汽车厂家的价格垄断和零部件垄断后,4s店的自主定价权和决策权将更大,可以更好地服务车主。”

  陈希同时认为,打破垄断之后,对于4s店目前的不良经营状况的改善,也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魏士廪则对《法人》记者强调,对于《指南》出台后4S店运营模式的变革问题,还要结合商务部即将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看。目前酝酿中的新规与传统规章一起,构成对监管规则的根本性变革。

  “今后,可能对供销商与零售商之间的供应关系,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现在《汽车业反垄断指南》还没有生效,但在执法的过程中能够看出,供应商在市场中强势的供应关系已经有所转变。”魏士廪认为,这并不是因为执法案件的增多,供应商变得就没有那么强势了,而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和规则的不断完善,市场关系将变得更加均衡,这样反过来亦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新规出台后如果矫枉过正,将经销商的地位变得更为强势,这样对整个汽车销售市场而言,也并非都是有益处,反而可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指南》真正出台之后,也应在实际运用操作过程中,再进行进一步的修改或者变化。

  盼指南打破现状

  “现下,汽车行业的反垄断问题和漏洞有很多,汽车垄断涉及的利益方众多,政策上的漏洞以及执行过程中多政府部门协调低效等问题,是目前反垄断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赵香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

  魏士廪同时对接受《法人》记者强调:“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原来的《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确定的4S店销售模式,使得供应商对整个汽车销售的渠道控制过于严格,过于强化供应商在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市场控制力,这是原来法律导致的一种后果。”

  而随着《指南》不久后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这种因汽车行业的商业模式导致的情况,弥补法律上的缺陷。

  魏士廪进一步对记者解释道,就《反垄断法》而言,其本身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反垄断法》也正在进行修改,汽车行业内的一些问题,在修改的过程中或许都会涉及到。至于最终的修改结果如何,还要考量在修法过程中各种力量的平衡和市场的一些变化。

  “当前的汽车市场已经彻彻底底成为买方市场。汽车厂商应该多站在用户的角度去换位思考问题,尤其是对于客户在购买产品之后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诉求,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也应该充分考虑经销商的利益诉求,真正做到‘鱼和水’双赢的局面。”陈希认为。

  赵香就完善汽车行业反垄断政策建议道,应该将反垄断的检查和执行变成常态化,促进多种模式的发展,吸收更多的参与者进入到市场当中。

  “如利用汽车电商平台,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行业透明化、帮助产业扁平化和去中间化。”赵香说。

  魏士廪最后对《法人》记者强调,汽车行业急切的盼望《指南》出台,新规主要还是考量各种因素之间的平衡。

  “我个人认为,尽管《指南》有些内容可能相对模糊和具有不确定性,但整体来看,《指南》还是比较务实的,比之前的规则相对更加具体,亦将使执法相对更加透明。”魏士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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