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规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对外转让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创2018-04-0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现就规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对外转让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通告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对外转让登记,是指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境内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给外国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登记,包括:
(1)申请人通过转让取得著作权的;
(2)申请人在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活动中通过承受取得著作权的;
(3)申请人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的。
2、我中心在接受上述登记申请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各地贸易主管部门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联系人:赵玺、姜兰
联系方式:64097560、68003517
3、申请人办理上述登记,通过邮寄方式的,请将申请材料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现场办理登记的,请到位于天桥艺术大厦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大厅办理。我中心其他登记大厅以及北京代办处不办理上述登记。
我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三层,邮编:100050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