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法律研修班
日期:2017-05-05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2017年5月3日上午,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和对外文化联络局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法律研修班在北京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开班。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陈通、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段周武,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文化项目官员古榕出席上午的研修活动,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办公室副主任杨晓辉主持开班式。
我国于2004年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2011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了新的机遇期,对于依法行政、履行《公约》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研修班旨在加强相关从业人员对《非遗法》和《公约》精神的准确把握,交流实践经验,提高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本次研修班的主要学习内容包括:1.《非遗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2.《公约》的基本概念与精神内涵;3.《公约》操作指南内容及更新;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伦理原则;5.《非遗法》和《公约》指导下的保护实践等。研修班主要采取专家集中授课和学员交流讨论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
研修班分两期举办,第一期为5月2日至6日,第二期为5月9日至11日,研修人员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记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分管厅领导、各省会(首府)城市文化局分管局领导、计划单列市文化局分管局领导及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两期研修班学员总数预计达到150人。(江晓雯、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