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与苹果的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仍在审理中
日期:2017-05-04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在技术公司三星与苹果的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中,他们的律师均提交了开庭诉讼摘要。
在此之前,美国最高法院2016年12月以8票同意、0票反对推翻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该判决要求三星因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向苹果支付3.99亿美元的损害赔偿。
涉案专利为第D618677号、第D593087号及第D604305号专利。
美国《专利法》第289条规定,一方需支付侵犯另一方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的总利润。
2015年12月,三星提交调卷令申请。2016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签发调卷令并于2016年10月进行口头辩论。
2017年4月21日,三星和苹果均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圣何塞分院提交诉讼摘要。
三星在诉讼摘要中要求联邦地区法院撤销其赔偿3.99亿美元的判决,并要求对陪审团认为三星负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责任的产品进行新的损害赔偿审判。
三星表示,联邦地区法院应该驳回苹果的提议,苹果要求联邦地区法院维持其判决,即使美国最高法院现在推翻了联邦地区法院及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美国《专利法》第289条的解释。
三星的诉讼摘要补充道,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的最新判决使早期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损害赔偿所依据的法律前提无效,并且新判决“消除了三星将其手机的总利润3.99亿美元赔付给苹果的法律依据”。
4月21日,苹果也向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了诉讼摘要,称不需要额外的诉讼程序。
苹果称,3.99亿美元代表两个陪审团作出的因三星的11种产品侵犯苹果外观设计专利的损害赔偿。
苹果表示,最高法院应维持三星因专利侵权赔偿其3.99亿美元的判决。
该案件仍在审理中。(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